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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樣寫敘事文

  敘事文也寫作敘述文,是一種把人或物的動作、變化、發展或事件推演的經過,紀錄描述下來的文體。國中國文舊第一冊第八課的「空城計」,和新第二冊第十四課的「王冕的少年時代」,都是敘事文。前者敘述蜀漢丞相諸葛亮,在西城縣處變不驚、慎謀能斷、設計退敵的故事;後者敘述王冕少年時,孝親和努力自學的故事。

  寫作敘事文,有些材料得自作者的經驗,有些材料得自輾轉的傳說,或書中的記載。把這些來源不一的材料,加以鎔裁連綴成文的時候,要注意「觀察點」是否一致。敘事文的親察點,就是作者在敘述此項事件時,所站的位置,通常有兩種:一種是主觀的觀點,也就是第一人稱觀點,文中的主角,作者稱之為「我」;一種是旁觀的觀點,也就是第三人稱觀點,文中的主角,作者稱之為「他」。上引兩文,都是第三人稱觀點寫成的敘事文。

  敘事文的觀點,從頭到尾都不可變動。採主觀觀點的,不可以連別人的心裡的事都知道了;採旁觀觀點的,不可以忽然把「他」變成「我」了。

  敘事文跟記事文一樣,也講究材料安排的順序,但是講究的重點不同。記事文的材料,大致是空間的散置,因此材料之間互有關係,可以有觀察的順序作為準據;敘事文的材料,除了有空間的,大部分仍屬時間的流程,因此無所謂觀察的順序。但時間的經過,本身便是一個極佳的順序。所以敘事文最佳的順序,就是以事情發生的先後為順序。

  按照時間先後的順序,來安排敘事文的內容,並沒有規定時間的長短,和內容多少之間的固定比例。像「王冕的少年時代」一文,第二、 三兩 段說的是兩日之間發生的事;第四、 五兩 段說的卻跨了三、四年之久;最後一段則一直寫到他十七、八歲,時間更長。可見決定敘事文內容的是文意的需要,和材料的多寡,與時間無關。章回小說裡常用的一句,「有話則長,無話則短」,正是寫作敘事文的重要方法。

  敘事文既然是時間流程的記錄,那麼在人們的感覺裡,自然就有快慢急緩的區別了。三言兩語說完亡件長時間的事,是快的敘事法;連篇累牘還沒說完一件短時間的事,是慢的敘事法。快的敘事法;以敘述事件的輪廓為主,如:「下午三點鐘我才到火車站。」慢的敘事法,以敘述事件的情況為主。如:「下午我搭公車出發,經中華路到郵局附近,有車禍造成塞車,既不能進又不能下,折騰到三點鐘才到火車站。」選擇材料時,應依文意的需要取捨,造成正確的感覺,達成寫作敘事文的目的。


細說作文之三十二,原刊75311日 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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