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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敘文的主角

  記敘文就它敘述對象的偏重,雖有記人記事記景記物的區,但仔細分析其內容,則不外是人物和活動的描述。活動仍得依賴人物的參與,才能推展。所以人物是記敘文的一大支柱。

  國中國文第一冊第四課,「母親的教誨」,參與活動的人物有母親、作者和玉英姨母三個;第九課「陳元方答客問」,參與活動的也有三個;第十九課「飲水思源」,則完全是敘述一位老人單獨的活動。

  通常人物多,活動也必趨頻繁;反之人物少,活動也必隨之減少。不管活動的情形如何,在參與活動的這些人當中,有的必是處在主要地位的,有的則是處在協助地位的。那處在主要地位的人物,活動最多,而且維持著活動的推展,決定事件的命運,便是該記敘文的主角。

  老人是「飲水思源」一文的主角;陳元才是「答客問」一文的主角;第二冊第七課「記承天水寺夜遊」的主角是蘇軾;第十四課的主角自然就是王冕了。主角是事件的寄託,主角缺席,情節便難以串演了;這跟協助事件發展的配角不同。配角可有可無,人數可多可少,也不限定非由某人出任某角不可。「母親的教誨」一文中的玉英姨母,換成鄰居的阿婆也行;「陳元方」答問的「客」,更是張三李四王二麻子都不拘的。

  主角的「人物」,不一定由真正的人來擔任,有時侯動物或無生物也可能成為記敘文的主角,以擬人法寫作的記敘文,多半是這樣的。像國中國文第一冊第十課「行道樹」,立在城市灰塵裡的一列樹是主角;文後提到的「一個早起的孩子」,雖是真正的人,倒反成了配角。第十二課的「孤雁」,也是由雁鳥出任主角,狡獪的獵人只是來協助牠的演出而已。

  一篇記敘文,不見得只能有一個主角。事件繁雜的記敘文,其在事件的發展過程中,有幾人的活動同等頻繁、地位同等重要的,便同樣都是主角,缺一不可。「母親的教誨」裡的作者和母親,就是兩人同為主角的例子。

  以第一人稱敘述點寫作的記敘文,主角多半由那個自稱「我」的作者來擔任。像「母親的教誨」、「行道樹」和「記承天寺夜遊」等文都是。

  記敘文雖然以事件為骨幹,以事為主的記敘文,甚且只要依據事情本身進行的順序,次第記錄下來即可。但是記敘文絕不以平鋪直敘為已足,而是要對人物及活動的描述有所輕重、取捨。確定主角歸屬,即是這種輕重、取捨的依據。只有在主角的言論、行動上著力敘述,才是發展主線的正途!也才能寫作成功一篇出色的記敘文來。

細說作文之三十七,原刊751218日 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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