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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事和敘事的混合

  把文章的體裁作一個區分,原來只是為了便利初學的人,知道各種文體的組織和特性,在寫作的時候,能依照自己的目的,和題目的要求,作最適當的調配、運用,讓文意作最貼切而完美的發揮。實際上,並沒有純粹屬於某種體裁的文章。

  比方記事和敘事這兩種文體,就經常同時出現在一篇作文裡。記述中正紀念堂大門的那一段,作者在寫完大門的顏色、數量和匾額之後,說他為了看清全貌,一直仰著頭,並且感覺到自己的渺小。後面這一句,寫的是作者身體的變動,以及情感的發展,應核算是敘述的部分。

  「王冕的少年時代」這一課是敘事文,但是開頭一段:「元朝末年,出了一個崁崎磊落的人。這人姓王名冕,在諸暨縣鄉村裡住。」介紹一個人的存在,明明是記述的寫法。「空城記」也是敘事文,但是第三段寫司馬懿看到孔明的情形:「果見孔明坐於城樓之上,笑容可掬,焚香操琴。左有一童子,手捧寶劍;右有一童子,手執麈尾;城門內外有二千餘百姓,低頭灑掃,旁若無人。」寫的是人或物的狀態,又是記述的部分了。

  所以一篇文章之所以稱作記事文或敘事文,並不是因為它裡面沒有敘事或記事的成分,而是要看分量的比重,以及作者的寫作目的來決定。記事文的主要目的,在告訴別人一些靜態的東西,包括人和物;敘事文的主要目的,則在告訴別人一些動態的事情。

  記事和敘事總是互相混雜的。像:「今天寫了兩篇作文,一篇記事,一篇敘事。」就是。如果把這一句改成:「今天寫的兩篇作文,一篇是記事文,一篇是敘事文。」便是純粹的記事文;把它改成:「今天寫了一篇記事文和一篇敘事文。」便是純粹的敘事文了。

  記事文寫靜態的東西,感覺上是死沈的;敘事文寫動態的事情,感覺上比較生動活潑。人是活動的生物,在情感上比較容易接受活生生的事物,所以敘享文的寫法,較能打動人心,為人所接受。因此,說「路旁的小草,被風吹來吹去」,不如說「路旁的小草,迎風飛舞」;說「山頭上植滿了竹子」,不如說「這裡的竹子,是以占領者的姿態去盤踞著山頭」。讓存在空間裡的靜物,地分潤一點想像的動態,顯出生氣。這就是記事文裡敘事成分的功用。

  在寫作敘事文時,偶爾以「時間停住、空間擴大」的手法,仿電影裡「特寫」的鏡頭,將事件的關鍵部位,作適當而翔實的記述,又何嘗不是增進文意顯豁突出的法寶呢?記事和敘事就是這樣彼此水乳交融,共同創造文章的最佳意境,幾乎無法分割。所以為了說明上的方便,這兩類的文章,便統稱作「記敘文」。


細說作文之三十三,原刊75318日 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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