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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說文的內容

  作文的重頭戲在內容。就論說文而言,內容就是你所要發揮的道理。這些道理通常透過「主張」、「證明」和「釋疑」三道手續來完成。

  論說文的第一部分內容就是「主張」,約略等於一篇文章的主旨或中心思想,以下的所有內容,都是從它而出,為它烘托、為它立論、為它服務。例如 國父的「立志做大事」:「立志是讀書人最要緊的一件事」,便是一個明確的「主張」;又如羅家倫的「運動家的風度」:「運動的精義,就是在運動場上養成人生的正大態度、政治的光明修養,以陶鑄優良的民族性。」也是一個明確的「主張」。因為敘述「主張」時,大都採用「命題」的方式,也就是把主張寫成一個「判斷句」,所以「確定主張」這一部分內容,也有人稱作「提出命題」。

  論說文的第二部分內容是「證明」,就是提出充分的證據和說明。例如甘績瑞的「從今天起」第二段:「假如我們有一種不良的習慣,想要把它改了,而我們不下極大的決心,那種不良的習慣,便時時刻刻會來引誘我們去做不正當的事,我們不去做,就要免得十二分均不舒服,千二分的難過。」便是對前文「主張」部分的說明。又同段:「古人說,『去惡,如農夫之務去草焉。』俗語說:『斬草不除根。春風吹又生。』就是『證據』。」

  論說文的第三部分內容是「釋疑」。也就是剖析解釋自已立論中的疑點,或回答他人的問難,以使自己的主張成立。或使他人信從自已的意見。這種釋疑的方法有兩種:第一種是確有其人。提出實有不同甚或相反見解的疑問,例如梁啟超的「最苦與最樂」最後第二段:「然貼為什麼孟子又說『君子有終身之憂』呢?」第二種是並無其人,而是由自己針對他人可能的疑慮,提出解釋,例如「最苦與最樂」的最後一段:「有人說:『既然這苦是從負責任而生的,我若是將責任卸卻。豈不是就永遠沒有苦了嗎?』」雖然疑問也是自己出的,但為了剖析方便,總是假託另一位第三者發問。像上例,梁啟超用的是「有人說」。

  以上所述,是論說文內容的二要素,其中「主張」占最重要的地位,不可或缺;說明、證據及釋疑各依需要論列;就「分量」說,「主張」不必太多,簡單清楚即可,說明及證據各占相當篇幅,有釋疑則加,無則免,最後再作簡短的「結論」,以與「主張」相呼應。

  一般說來,材料搜集很多,內容更可望充實。材料要多,除了平常多下苦功儲存之外,臨場還可藉「鋪敘」的手法,也就是利用修飾詞語的方式,擴充篇幅,提升文質;以及保持思路暢通,讓文意開展無礙。至於「開展思路」的方法,靖參考本書第五十八頁19「怎樣開展思路」。


細說作文之六十一,原刊77127日 「青年日報」國中學生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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